华信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

日期:2018-12-26 / 人气: / 来源:本站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独立意见 为逐渐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梅海鹰、梅骐豪所持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苗木培育、销售等业务,收购价格以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股权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就本次收购,公司拟与梅海鹰、梅骐豪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收购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 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本次收购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收购对象之 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4. 评估机构对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评估符合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本次收购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丁晓东 张宝东 2014年 12月 17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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