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日期:2016-06-23 / 人气: / 来源:本站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2241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 ...................................... 4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1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九、评估假设 ....................................................................................... 29

  十、评估结论 ....................................................................................... 3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8

  备查文件目录 .......................................................................................... 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页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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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2241号

  摘 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15年 9月 30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满足评估目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收

  益法对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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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 页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

  日 2015年 9月 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5年 9月 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4,848.65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6,546.25万元,评估增值 21,697.60万元,增值率 447.50%。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后使用,经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日至 2016年 9月 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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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4 页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5]第 2241号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

  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年 9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被评估单位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科百瑞”)。

  (一)委托方概况

  名称: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日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胡泽松

  公司简介: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实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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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5 页

  稀有稀土金属销售、综合应用及深加工、技术咨询;稀土新材料加工与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的企业。

  (二)评估对象概况

  名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晓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1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32000000789

  经营范围:稀土金属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和国家禁止流通的材料)购销;稀土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综合应用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和技术出口业务;生

  产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 公司历史沿革资产

  (1) 设立

  2004年 6月 3日,汤煜、史文范、王巧玲三名股东共同出资人民币

  115万元设立本企业,名称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取得注册号为 511132000000789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乐山市峨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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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6 页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时基本情况如下:

  表 1股东出资明细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汤煜 60.00 60.00 52.18

  史文范 27.5 27.5 23.91

  王巧玲 27.5 27.5 23.91

  合计 115 115 100.00

  (2) 第一次变更(变更股权结构)

  2009 年 5 月 11 日,根据汤煜、王巧玲、史文范、王晓晖和罗应春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评估企业原股东汤煜将其持有的科百瑞公

  司 52.18%的股权转让给王晓晖;史文范、王巧玲将其合计持有的科百

  瑞公司 47.82%的股权转让给罗应春。

  (3) 第二次变更(变更注册资本)

  2013年 9月 4日,被评估企业收到王晓晖、罗应春和王金镛新增加

  注册资本 885万元。

  (4) 第三次变更(变更股权结构)

  2013年 11月 18日,被评估企业收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新

  增加注册资本 400万元。截至 2013年 11月 18日,被评估企业注册资

  本 1400万元,实收资本 1400万元,其中王晓晖投入被评估企业实收资

  本 728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52%,罗应春投入被评估企业实收资本

  252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8%,王金镛投入被评估企业实收资本 2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43%,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被评估企业实收资本 400万元,占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28.57%。

  本次变更完成后,科百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 2股东出资明细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王晓晖 728.00 728.00 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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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7 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罗应春 252.00 252.00 18.00

  王金镛 20.00 20.00 1.43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28.57

  合计 1400.00 1400.00 100.00

  (5) 第四次变更(变更经营范围)

  2015 年 1 月 15 日,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经营范围变更为“稀土金属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不含危化品和国家禁止流通的材料)购销;稀土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综合应用技术咨询”。同日,乐山市峨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

  (6) 第五次变更(变更经营范围)

  2015年 8月 5日,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经营范围变更为“稀土金属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和国家禁止流通的材料)购销;稀土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综合应用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和技术出口业务;生产稀土

  产品及应用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同日,乐山市峨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进行了登记。

  2.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根据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评估对象账面

  资产总额 10,112.5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391.88 万元;非流动资产

  720.62万元;负债合计 5,263.86万元。评估对象近两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8 页见下表。

  表 3 评估对象近两年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货币资金 229.41 1,221.69 1,205.53

  应收票据 345.10 58.00 1,634.58

  应收账款 820.98 1,079.54 1,866.82

  预付款项 71.14 21.34 154.88

  其他应收款 300.00 7.18 1.56

  存货 2,642.70 3,159.42 4,446.35

  其他流动资产 430.68 187.54 82.17

  流动资产合计 4,840.02 5,734.71 9,391.88

  长期股权投资 40.00 40.00 40.00

  固定资产 616.42 606.67 608.77

  在建工程 0.29 -

  无形资产 43.02 41.95 41.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41 16.68 30.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8.15 705.31 720.62

  资产总计 5,598.17 6,440.02 10,112.51

  应付票据 1,295.00

  应付账款 1,108.70 1,423.69 2,791.55

  预收款项 - 350.00 18.00

  应付职工薪酬 78.66 62.47 39.77

  应交税费 90.86 190.43 157.83

  其他应付款 357.49 2.65 1.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0.00 190.00

  流动负债合计 1,985.72 2,029.25 4,493.86长期负债

  770.00非流动负债合计

  770.00

  负债合计 1,985.72 2,029.25 5,263.86

  股东权益合计 3,612.45 4,410.77 4,848.65评估对象主营业务为镨钕金属加工业务。评估对象近两年的收入成本以及利润情况见下表。

  表 4 评估对象近两年一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9 月

  一、营业收入 11,008.52 16,123.59 16,552.60

  减:营业成本 10,436.64 15,180.97 15,712.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6 7.79 3.90

  营业费用 31.54 14.41 78.12

  管理费用 235.06 198.76 171.88

  财务费用 34.22 12.71 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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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9 月

  资产减值损失 233.65 -166.91 55.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2.10 3.70 0.91

  二、营业利润 29.15 879.56 461.31

  加:营业外收入 25.42 0.04 1.46

  减:营业外支出 8.52 3.46 1.23

  三、利润总额 46.05 876.14 461.54

  减:所得税 11.51 221.41 126.49

  四、净利润 34.53 654.73 335.06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关系

  委托方-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企业-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 2015年 11月 9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王晓晖等 3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

  料有限公司 71.43%股权,其中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王晓晖、王金镛合计持有的科百瑞 53.43%股权,通过支付现金购买罗应春持有的科百瑞

  18.00%股权。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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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额 10,112.51 万元,负债 5,263.86 万元,净资

  产 4,848.6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391.88 万元;非流动资产 720.62万元;负债合计 5,263.86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本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 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1.主要资产法律权属状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 1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权利人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土地

  使用权1项,证载权利人为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

  未记录的正在申请中专利技术 4项。

  2.主要资产经济状况

  本企业主要资产为自用,截至基准日存在以下抵押情况:

  放款银行 借款金额(元) 借款类型 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

  峨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600,000.00 抵押 房屋建筑物10项、土地使用权1项

  3.主要资产物理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全部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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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被评估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 1宗。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 4项企业在申请的专利: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申请专利明细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人 申请时间 备注

  1 电解生产稀土金属烟尘气净化流程 科百瑞 2015 年 实用新型

  2 长使用寿命圆柱形石墨槽 科百瑞 2015 年 实用新型

  3 电解炉组装结构 科百瑞 2015 年 实用新型

  4 升降式集气罩收集电解烟尘气 科百瑞 2015 年 实用新型

  (三)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基准日 2015年 9月 30日,被评估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的表外资产为企业申请中的 4项实用新型专利。

  (四)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5年 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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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基准日是委托方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5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3月 16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 11 月 28 日

  国务院第 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38号);

  6.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2003年);

  8.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 36号);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12号(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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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号

  令,2003年 12月 31日);

  11.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号);

  12. 《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1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

  64号);

  14.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15. 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准则及规定。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9.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10.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1.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1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等 41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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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等 41 项具体准则(财会

  [2006]3号);

  16.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国有土地使用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5. 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2015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2.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2015

  年 9月 30日);

  3. 《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4.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价格信息资料库相关资料;

  5. 重要设备购置合同、招投标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

  1.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专项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2.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年版);

  3. wind资讯金融终端;

  4.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6. 《投资估价》([美]Damodanran著,[加]林谦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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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 3版)》 ([美]Copeland,T.等著,郝绍伦,谢关平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8. 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是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经营业务稳定,未来年度预期收益与风险可以合理地估计,故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行业的特殊性和公司自身的特点,本次评估无法在市场上交易过的企业中寻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类似的交易案例,无法通过对其价值进行比较和调整修正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限制了采用市场法对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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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现金存放于公司财务部。评估人员对现金进行全面的实地盘点,根据盘点金额情况和基准日期至盘点日期的账务记录情况倒推评估基准日的金额,全部与账面记录的金额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所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借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基准日银行未达账项均已由审计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主要为销售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清查时,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收账款

  主要为应收的技术开发费、软件销售费、技术服务费和系统集成收入等。评估人员在对应收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余额百分比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对关联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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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财会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以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主要为业务外包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材料采购单、采购计划、物品询价审批单等资料,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及历史采购状况等,以经核实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间往来借款、租赁保证金、机票及备用金、代扣社保费及职工个人借款等。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余额百分比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财会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以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6) 存货

  各类存货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材料采购

  其核算内容实际是已经购买尚未到达或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评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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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相关合同、凭证,核实无误,在途材料为近期购入,评估值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

  2)原材料①对于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的稀土氧化物(如:氧化镧、氧化钕、氧化镨钕等),评估人员参照基准日前后购进价格、稀土氧化物生产单位的销售资料以及亚洲金属网相关材料报价确定原材料购进价格,按不含税单价作为评估单价;

  ②对于五金配件和辅助材料,由于大部分材料周转较快,库存时间较短,市场价格波动较小,账面价值基本接近市场价,故以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3)库存商品

  对于企业自有库存商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及其他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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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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