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象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日期:2016-09-1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2016年度象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度象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20164002-X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接受象州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关于土地出让、划拨转出让、租赁、改变用途、调整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收回(或储备)土地涉及的土地评估及县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指定的土地评估;接受个人自愿委托的划拨转出让土地评估。入围土地评估机构数量:3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供应商;

  2、投标人取得土地评估资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全国范围内具有执业资格,近两年内在评估业务上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评估机构不客观评估标的价值或行贿受贿等其他违规事实受到所在省级土地估价师协会通报批评);

  3、外省评估机构需要在广西区内设立分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来政办发〔2014〕4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6月14日10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 8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4 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4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国土资源厅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李艺敏

  联系电话:0772-4360005       

  联系地址:象州县光明路187  

  采购代理单位: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龙昱翔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2016年5月24日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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