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日期:2017-05-28 / 人气: / 来源:本站

  第十二条 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是指专利资产权益,包括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包括专利权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专利资产的权利属性。评估对象为专利所有权的,应当关注专利权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并关注其对专利所有权价值的影响。评估对象为专利使用权的,应当明确专利使用权的具体形式。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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