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须公示

日期:2016-09-26 / 人气: / 来源:本站

(记者林潇)昨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省财政厅正式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级政府采购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办法》规定,江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为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上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其他采购当事人串通、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

【摘要】 昨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省财政厅正式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级政府采购行为作出明确规范。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应当合理设置技术、商务以及价格评审因素的权值,权值设置应当准确反映采购需求,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记者林潇)昨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省财政厅正式发布《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级政府采购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办法》规定,江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为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上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其他采购当事人串通、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公示。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办法》规定,主管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办法》指出,政府采购在设置供应商条件时,不得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采购项目有特殊需求的,可以设置供应商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政府采购评审采用的评分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对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应当合理设置技术、商务以及价格评审因素的权值,权值设置应当准确反映采购需求,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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