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昆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出炉 一级一等中

日期:2016-08-21 / 人气: / 来源:本站

2016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8月19日昆明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16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明确昆明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级学校择校费每年8000元、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收费420元......

以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适用于昆明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

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2016年昆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出炉 一级一等中

备注

1.经批准的高中特色班学费700.00元/生.学期;

2.普通高中对招收的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准再收取学费、建校费和赞助费等。

3.普通高中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1号)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收费项目标准

2016年昆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出炉 一级一等中

备注

1.对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15%确定。

2.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号)执行。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2016年昆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出炉 一级一等中

备注

1.本标准适用于经昆明市及其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

其中:主城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度假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

其余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和农村增设附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幼儿园等级在不超过市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

2.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等自主、合理确定,并在执行前一个月报批准办学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3.在寒、暑期留园期间保教费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月收费按22天计算)基础上最高上浮30%。

4.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代收费包括体检费、被褥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保险费、外出活动费。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照《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执行。

5.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住宿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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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包括广播电视中专全脱产班、成人脱产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2.职业高中、普通中学辐射职高班参照执行。

3.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和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宿舍和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194)号相关规定执行。

贴士

1.各学校必须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通告,制作收费公示牌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2.未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3.各学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公办中小学校(包含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代收费要根据代收费的性质提供税务票据或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学校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不得开白条或用自制收据收费,,严禁只收钱不开票据。按上述规定收取的费用必须按照《昆明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发〔2010〕71号)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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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5.对违反收费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按《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监〔2008〕13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告从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过去所发文件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各教育机构和学校在执行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收费的行为,欢迎学生和家长举报。

举报电话: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358、63139035;

市财政局:63526827;

市教育局: 63102385、63134532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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