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日期:2016-08-01 / 人气: / 来源:本站

    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到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严格标准要求,提高决策开放度和实效性。(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牵头)

    2.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3.健全行政决策多方参与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议题研究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重大改革方案、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减产能、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重大工作任务,相关责任部门要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等信息。(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建立督查、审计工作公告制度。依法依规推进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大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牵头)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各类清单目录发生变化时,各级各部门要按时履行告知义务,本级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牵头)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要根据各自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推进市场监管公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省扶贫办牵头)

    (四)推进服务公开。

    1.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发布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动事项办理向中心集中,提升中心工作集约化程度。(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2.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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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5.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及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推介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省财政厅牵头)

    (五)推进结果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专业评估公司、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和科学评价。(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项目计划安排、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具体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各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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