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数百万元 两男子获刑

日期:2016-10-04 / 人气: / 来源:本站

近日,阳某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汤某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因非法转让、倒卖近40亩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数百万元,造成多人财物受损。萍乡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犯罪依法对阳某和汤某二人提起公诉。近日,阳某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汤某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汤某是萍乡某实业公司老板,2012年8月,汤某以公司名义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取得了某工业园86亩土地的使用权。汤某拿着这86亩地与阳某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协议规定,汤某的公司总共需投资1亿元,并要在12个月内建成产业孵化园。而作为条件,当地政府则需出资为汤某垫付土地出让金。就这样,阳某和汤某刚成立的公司,前期在没投入1分钱的情况下,就取得了该86亩土地的使用权。

拿到土地后,阳某、汤某二人并没有立马开工生产,反倒打起了转让土地变现获利的歪主意。但碍于协议规定,汤某、阳某如果想转让这86亩土地,就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善于钻孔子的二人,最终还是想到了办法。2013年元月,张某甲找到汤某,问汤某手上有没有地,说想搞20亩地建一栋厂房。汤某告诉张某甲,土地不能直接转让,但可以通过转让厂房的形式将土地流出。张某甲采纳了汤某的建议,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外,又签订了一份工业厂房预定合同和一份虚假的厂房建设承包合同。就这样,汤某和阳某两人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流转了36.64亩土地。

除张某甲外,二人还用同样的方法非法转让了2000平方米的土地给另一人张某乙,再次获利100余万元。2013年11月,阳某在未通知张某甲和张某乙的情况下,用这86亩土地和厂房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了2500万元。就在汤某和阳某的发财大梦做得正香的时候,,迟迟没有拿到土地证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发现土地早已被汤某和阳某拿去抵押贷款,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两人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最后选择了报警,汤某和阳某的罪行也随后被公之于众。邓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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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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