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1年10月27日热线反馈

日期:2016-08-02 / 人气: / 来源:本站

  1、兰山区王女士反映鸿达小区(银雀山路与临西八路交汇处路西)的小产权房,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办不下来,有些纠纷,现在物业把水电给停了。

  答复:经调查核实,王女士所购买的房屋为村委建设,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此种房屋只能用于本村村民拆迁还建及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购买,非本村村民购买无法办理房产证;该小区日常管理由村委派人负责,水电问题因双方之间房款纠纷引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王女士,王女士表示理解。

  2、沂南县王先生反映沂南县芙蓉路团山庄园花苑小区楼道漏水,房产证办不下来问题。

  答复:经协调沂南县房管局调查落实,沂南县芙蓉路团山庄园花苑小区由沂南县阳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关于楼道漏水问题,由沂南县房管局协调开发公司解决,目前已经修好,王先生对此表示感谢。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经调查,因开发公司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房产登记。经沂南县房管局督促,开发公司承诺加快办理速度,预计春节前该小区可以产权登记,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满意。

  3、兰山区张女士反映2008年在临西三路与金二路交汇处的丝绸公司家属院购买的房屋,承建方拖延,房产证办不下来。

  答复:经调查核实,张女士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出售方为装饰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不能开发建设并销售房屋,双方签订的合同也不是正规的购房合同,不能用于办理房产证。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张女士,张女士表示理解。

  4、兰山区公先生反映骨科医院家属院的房改房,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问题。

  答复:房改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原产权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该契约须经公证处公证)、由临沂市住房委员会盖章认可的住房交易制度监理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并户的户口簿到市房产局三楼办证大厅办理。目前公先生还无法提供房屋买卖契约等办证需要的材料,,需进一步完善手续方可办理。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告知公先生,公先生表示理解。

  5、苍山县张先生反映武装部小区至今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问题。

  答复:经协调苍山县房管局调查落实,苍山县武装部小区为苍山县人民武装部拆除原职工房改房后建设的小区。张先生不能完全提供办理办产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因此暂时不能办理房产证;此外,苍山县人民政府要求房管部门自2008年10月1日后需收取地税局开具给购房户的营业税发票后方可办理房产证。现张先生需要完善这两方面的手续才能办理房产证。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张先生,张先生表示理解。

  6、蒙阴县孙先生反映天通锦绣城房屋未验就交房了,是否合适。

  答复:经蒙阴县房产局调查核实,该项目位于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单位为山东天通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项目竣工手续未办理完成,我们已责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办理竣工手续,开发单位承诺尽快办理。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孙先生,孙先生表示理解。

  7、兰山区张先生反映七里沟小康人家社区的开发商没缴满城市配套费,致使暖气无法开通。

  答复: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临沂誉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七里沟居委下属企业,开发资质已被吊销。由于近期七里沟居委书记离职,无人处理该问题。我们已联系七里沟居委的上级主管部门银雀山办事处,银雀山办事处承诺尽快解决此问题。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张先生,张先生表示理解。

  8、兰山区石先生反映沂蒙路与兰山路交汇处粮油机械厂家属院西北角2号楼楼顶漏水,没有物业公司能否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答复:经调查核实,该房屋属于房改房。按照规定房改房的维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我们建议石先生到财政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屋面维修,石先生表示满意。

  9、李先生咨询民房房产证如何补办问题。

  答复:经调查核实,李先生的房屋并未在我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丢失证件为宅基地使用证明。我们已告知李先生可到发证机关补发宅基地使用证明,并到所在办事处办理规划手续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我局三楼业务大厅办理房产证,李先生对此表示感谢。

  10、兰山区王先生咨询二手房产评估如何收费?评估了一套住房,对方收费1000余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核实,王先生的二手房过户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了两次评估,并按照评估额的千分之五进行了收费。评估公司进行两次评估是因为两次评估的委托人不同,一次是二手房过户的评估,由卖方委托,第二次是买方贷款的评估,由买方委托。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971号文件的规定,评估的费用在100万以下按照千分之五收取,所以评估公司的收费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理解。

  11、郑女士反映对方抵押了一套房产,本人已办理了冻结对方房屋手续,对方在本人办理完毕后仍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答复:经调查核实,郑女士与河东区九曲镇赵庄村一村民于2000年11月份约定以该村民房屋一处作抵押借款9万元,但未到我局办理抵押登记。2001年6月3日,该村民与买受人到我局申请将其名下房屋一处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我局于6月14日审批核准该转移登记;同年8月,河东区法院到我局查封该村民名下房屋,此时该房屋已经转移至他人名下,转移登记在先,查封登记在后,我局已将该情况告知郑女士,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 兰山区黄先生反映临西二路与银雀山路交汇处阳光花园小区3号楼4单元602室房顶漏水,物业让自己解决。

  答复:经调查核实,黄先生所购房屋为阳光花园小区11号楼4单元602室,该房屋已缴纳维修资金并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我们已将情况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协调业主完善有关手续后,到我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黄先生,黄先生表示满意。

  来源:临沂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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