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

日期:2016-07-08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为了促进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科室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要求,依照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工作流程。

一、明确了资产配置审批程序。一是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业务用车配置操作流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业务用车配置申请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局领导批示后,会同相关部门报市领导审批。二是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网络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房屋构建及其他资产操作流程,年初预算安排时,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提出年度资产购置申请计划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单位资产购置申请计划进行审核,购置重要的、专业性较强的和大批量的设备,需要论证评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委托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报经财政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相关业务科室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将所需资金编入部门预算中;相关业务科室下达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同时抄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购置申请(购置预算调整申请)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业务科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局领导审批;业务科室将批复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政府采购办,同时抄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已下达经费预算控制数,执行中需细化资产配置项目,比照上述程序办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软件上的资产购置信息更新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三是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或举办大型活动或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需购置资产的,由主办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局领导审批后,送政府采购办办理。四是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资产能够通过调剂解决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提出调剂意见,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审定后报财政局领导批准实施。

二、明确了资产使用的审批程序。行政单位需报批的资产使用行为,按财政部35号令规定,行政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须事先上报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事业单位需报批的资产使用行为,按财政部36号令规定,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须事先上报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操作流程分别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行政事业单位所申请的资产使用行为按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单位提供的报告及相关材料会签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批复,并抄送相关业务科室;行政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部门(单位)资产使用收入的监缴及综合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及利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明确了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包括:出售、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操作流程分别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行政事业单位所申请的资产处置行为按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单位提供的资产处置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批复,并抄送相关业务科室;资产处置收入必须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业务科室根据资产处置批复负责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监缴;资产处置批复文件作为该单位今后申请购置同类资产的依据,凡没有经过批准,自行处置资产的单位,不予安排购置同类资产的经费。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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