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泰安市宝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

日期:2017-12-31 / 人气: / 来源:本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从泰安市工商银行收购的泰安市宝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收购时累计债权总额 1854.73 万元,其中本金1538.00 万元、利息 316.73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该贷款均由借款人以机械设备、房产作抵押,并在工商、房管部门分别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抵押登记证号:岱岳工商(2003)抵登字第0025 号(机器设备),房产他项权证号:泰(岱)他字第 B0060 号、0061号。

  借款人泰安市宝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泰安市省庄镇,成立于 1999 年 2月 2 日,股东为郝洪泰、查传俊两自然人,法定代表人:郝洪泰,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棉织、棉织品制造、服装销售等。该企业前身为集体企业,经改制后变为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实地走访,现已停产。

  我办接收该债权后,2006 年 4月,对该企业提起诉讼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 9月5 日做出(2006)泰民二初字第35号民事调解书:1.借款人泰安市宝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我办借款本金 1538 万元,双方协商我办同意宝峰公司以其使用的泰郊国用(99)字第0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25404平方米及土地证未记载的公共部分2550 平方米、泰郊房私字(1999)第B1-00020号房产证项下的部分房产及泰郊房公字(1999)第B1-00001号房产证项下的房产总面积 6644.37平方米,抵顶宝峰公司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2.我办协助宝峰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房产及土地过户手续;3.如因宝峰公司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手续,,我办可以追偿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2007 年 11月 30 日泰安市中院作出(2007)泰执字第44号中止执行裁定书。

  欲了解借款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 10月 2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举报书请以书面密封形式提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于超禄、赵娜

  联系电话:0531-8207989882079798

  传真:0538-82079897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168号

  监督联系人:傅强

  监督电话:0531-8207979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09年10月29日

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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