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暨菏泽资产评估

日期:2016-06-29 / 人气: / 来源:本站

  股票代码: 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 临2014-03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暨菏泽资产评估

  我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吴用减持150万景谷林业股票的紧急汇报》函获悉,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吴用分别于2014年9月10日在二级市场卖出31.85万股,卖出价格范围在11.142元-11.290元之间,2014年9月11日卖出118.15万股,卖出价格范围11.184-11.520之间,总计57笔交易,共卖出150万股景谷林业的股票。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吴用于2013年3月21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期限至2016年3月20日止。目前吴用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2014年9月29日停牌一天。

  据我公司核查,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的地位发生改变。原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702,700股,占总股本24.42%,吴用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总股本1.54%,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吴用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02,700股,占景谷林业总股本的25.96%,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702,700股,占总股本24.42%,吴用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总股本0.3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02,700股,占总股本24.81%。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26,748股,占总股本24.67%,景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8,200股,占总股本1.03%,景谷森达和景谷电力(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3,364,948股,占总股本25.70%,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目前公司正督促原第二大股东现第一大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尽快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待该报告编制完毕后,公司将第一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公告。

  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复牌。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复牌申请书

  (二)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函件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临 2014-04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预案;同意将位于景谷县永平镇的73,934.36亩林地和位于景谷县碧安乡的33,697.17亩林地,合计107,631.53亩。评估价值为2,633,1794.99元的林地出售给南宁市泰安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预案;此项预案需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公司董事会批准拟转让位于景谷县永平镇的73,934.36亩林地和位于景谷县碧安乡的33,697.17亩林地,合计107,631.53亩。具体明细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3年9月15日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林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林评字201378号)》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林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林评字201379号)》列示的明细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购买方为南宁市泰安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南宁市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路96号,法定代表人为钟俊,注册资本108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农林资源开发经营管理。

  最近三年其主要业务:专业从事农林资源开发经营管理。

  购买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广西南宁市泰安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与公司签署关于公司出售资产(存货)的《林木资产收购合同》,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63,095,400.00元。公司将位于景谷县永平镇的73,934.36亩和位于景谷县碧安乡的33,697.17亩林地上的总蓄积量为985,456.87立方米的林木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出售给广西南宁市泰安农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转让将遵循以下原则:

  1、转让标的:位于景谷县永平镇的73,934.36亩林地和位于景谷县碧安乡的

  33,697.17亩林地,合计107,631.53亩。

  2、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3、转让出售价格:以评估价为基准,市场询价。

  4、转让生效条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的前提下相关转让合同签署时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林地转让将对公司资产状况、收入等带来影响,最终成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购买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 临2014-04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20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市景谷县林纸路201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

  六、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林纸路201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1、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9:30—11:30,13:00—15:00。

  3、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 杨忠明

  联系电话:0879-5226908

  联系传真:0879-5228008

  邮 编:666400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公司(或本人)出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云南景谷林业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0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65

  景谷投票

  1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1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议案

  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所有议案统一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A股收市后,持有“ST景谷”A股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65

  买入

  99.00元

  1股

  2、单项议案投票举例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2号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65

  买入

  2.00元

  1股

  如某A股投资者对本公司的2号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65

  买入

  2.00元

  2股

  如某A股投资者对公司的2号议案投了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65

  买入

  2.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 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 临2014-04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材料于2014年9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董事会全体董事。公司实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独立董事张小川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本次转让,无转让行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估结论未进行分析论证,无法做出合理性判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部分林地进行转让出售》的预案;具体出售资产情况请见同日公告的《资产出售公告》(临2014—041)

  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与购买方签署《林地转让出售合同(协议)》。此预案需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独立董事张小川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本次转让,无转让行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估结论未进行分析论证,无法做出合理性判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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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立达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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